遭遇无耻公司无耻之事
2008-07-1715号到前公司领取了上个月辞职时未领取到的工资,心想着应该可以很顺利,虽然听多了关于辞职后领取工资困难的事情,但心里还是相信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毕竟是很安静的离开的,双方都把损失降到了最低。可是领取到工资后才发现,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或者换句话说,我太天真了。
在前公司待的后一个月时间里,因为公司要在很短的时间内赶项目出来,迫不得已选择了加班,因为公司规定加班是调休不计工资的,所以没有人会自愿加班,为了不拖项目进度,即使心不甘情不愿的也接受了加班这个事实。一个月下来累计的加班时间有八天,照理说可以请上八天假好好休息了。但就是这时候我选择了辞职,因为项目已经接近尾声了,这个时候离开对公司不会造成什么损失。离职之前有考虑过加班调休的事情,想过请上一星期假的再说,但转而想想,既然已经是辞职离开了,休这八天假跟直接把这八天的工资发给我已经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了,而且做为一个跟消防机构打交道靠政府吃饭的公司来说,应该还不至于这么点事情都处理不好,于是当时很心安的就离职了。
然而结了工资后,才发现原来无耻的事情有很多,难保不会有个一两件落我头上。工资清单里,加班补助这一栏大大的数额注明在那里,我的加班补助只有一天!
有些事情可以计较,有些事情却必须较真。加班补助是我辛勤劳动所得,我一不偷二不抢,我理所当然应该得到我的劳动回报。于是我询问了某人,为什么工资是这样结算的。得到的回复是。加班是不给钱的,只能调休。言下之意是没调休那是我自己的事,与公司无关。
好,我认了,只要公司能做出这么无耻的事情出来,我自认活该,我认栽。
但上个月端午节加班呢?国家规定法定假日加班是应该三倍工资的,我也不去计较这是不是三倍工资,某人在开会的时候亲口承诺说端午节加班公司算两倍工资,既然负责人讲出口了,也就没什么好说的,加吧。端午节加了两个正常上班的时间外加一个晚上两个小时的班,这总得给我算加班费了吧。
再次问某人这个事情的时候,得到的回答是,端午节加班也是算补休的,但考虑是法定节假日,公司再另增加一天的工资。末了,某人还问上一句:你觉得这样算有什么不合理之处?
听听,多么的冠冕堂皇啊,多么的理直气壮啊,多领了一天的工资还得感谢公司的施舍啊!
堂堂一公司负责人,竟然讲话如此没有可信度;堂堂一个公司,竟然做出的很多事情都不值得员工去相信让员工感到寒心。还厚着脸皮跟我提什么公司高速发展中,直接高速毁灭中吧。
对于某公司,我只能庆幸的说一句:还好我离开得早。对于某人,也只能无奈的说上一句:当初会相信你我真是瞎了眼。然后直接拖进黑名单,这次的教训经验我留下了,某些事情某些人是可以选择遗忘的,就当从来没认识过。
不公开点名,看到的自己对号入座。
分类:生活志 | 标签: 加班补助、工资结算、无耻、辞职 | 查看:10,487
呵呵
这种人和事很多的
你以好心对他
而他却不领你的情